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是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畅治辉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行政纠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具体分析如下:

  1. 从制定主体来看: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而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是由原电力工业部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授权制定的,原电力工业部属于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因此其制定的细则属于部门规章。

  2. 从名称和效力层级来看: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命名,而部门规章的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是行政法规,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作为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细化,其效力层级低于行政法规,属于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