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中假药和劣药的含义-韩旭吉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侵权纠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假药和劣药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以下是对两者的详细解释:

  1. 假药的定义:

    •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假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 变质的药品;
      •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 举例说明:如果某药品声称含有某种特定成分,但实际检测发现并不含有该成分,或者含有的是其他未经批准的成分,那么该药品就可能被视为假药。同样,如果某非药品产品被冒充为药品进行销售,或者一种药品被冒充为另一种药品,也构成假药。
  2. 劣药的定义:

    • 同样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劣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 被污染的药品;
      •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 举例说明:如果某药品的成分含量低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最低限度,或者高于规定的最高限度,那么该药品就可能被视为劣药。此外,如果药品在生产、储存或运输过程中被污染,或者药品的有效期、产品批号等信息被更改或未标明,也构成劣药。

法律背景与建议:

  • 假药和劣药的存在严重威胁了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因此,我国法律对假药和劣药的生产、销售等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禁止和处罚。
  •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药品时应当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信息,确保所购药品为合法、合规的产品。
  • 如果发现购买的药品存在假药或劣药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 对于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而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所生产、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避免因假药或劣药问题而承担法律责任。

可能法律后果:

  • 生产、销售假药的,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 生产、销售劣药的,同样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如果劣药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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