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公司货车追尾且保险不够赔偿,超出保险赔偿限额的部分,一般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可向其追偿。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侵权责任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公司货车追尾事故中,公司作为货车的所有权人,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是侵权责任主体。所以当保险赔偿不足时,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事故造成对方车辆维修费用、人员医疗费用等共计50万元,而货车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限额总和只有40万元,那么剩下的10万元就需要公司来承担。
从雇佣关系角度
如果司机是在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发生追尾事故,司机与公司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特殊情况
如果公司货车是挂靠在某单位名下,实际车主是公司,那么在保险赔偿不足时,被挂靠单位和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因为被挂靠单位允许公司挂靠,从中获取了一定的利益,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被挂靠单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被挂靠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公司追偿。
如果你在处理此类事故赔偿问题时遇到困难,或者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