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67条和91条有什么区别-刘清泉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的67条和91条主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的不同规定,它们的核心区别在于适用情形和法律后果的不同。以下是对这两条规定的详细解释:

  1. 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 适用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法律后果: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即暂时获得自由,但需遵守一定的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
  2. 第九十一条: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与取保候审的关联

    • 适用情形:第九十一条主要规定的是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及在此期限内对案件的处理方式。它并不直接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但与取保候审有间接关联。具体来说,如果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法律后果: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且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同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们可以被取保候审。

总结与建议:

  • 核心区别:第六十七条直接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而第九十一条则主要涉及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及在不批准逮捕且需要继续侦查时,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 建议: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刑事案件,并想了解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建议首先咨询专业律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包括犯罪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个人身体状况等,以便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也要了解取保候审后需要遵守的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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