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伤残津贴可以领到什么时候-朱俊鹏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劳动纠纷

五级伤残津贴的领取期限主要取决于是否保留劳动关系以及是否达到退休年龄,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保留劳动关系且未退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五级伤残职工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且难以安排的,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只要劳动关系存续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津贴可一直领取。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

  2. 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
    若五级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将停止领取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需注意,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养老保险待遇不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 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后不再发放伤残津贴。
  • 津贴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若职工工资调整或当地社平工资变化,津贴可能随之调整(需以地方具体规定为准)。

建议:

  • 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定期核查津贴发放是否符合标准(如是否为本人工资的70%);
  • 临近退休时,提前咨询社保部门确认养老保险待遇与津贴的衔接问题;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津贴或补足差额,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津贴发放记录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如有其他细节问题(如津贴计算基数、地方性规定差异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