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上班期间突发心梗,公司是否担责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是否构成工伤以及公司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构成工伤,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若您或家属的情况符合这一条件(如突发心梗后48小时内死亡),公司需按工伤处理,承担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
例外情形:若心梗发作与工作无直接关联(如自身长期高血压未控制),但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48小时内死亡”的形式要件,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若不构成工伤,公司责任需结合安全保障义务判断
若未达到工伤认定标准(如经抢救存活或超过48小时死亡),公司是否担责需看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关键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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