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交灵活就业社保但是全职工作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如果您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用人单位和您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您是不能再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的,因为这涉及到虚构劳动关系的问题,是违法的。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通常适用于那些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人员,比如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全职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您应该通过用人单位来缴纳社保,而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能确保您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另外,我也想提醒您,“挂靠”代缴社保是违法的,并且存在很大的风险。一些不法机构或个人可能会以“省钱省心”为诱饵,吸引您进行社保“挂靠”代缴,但实际上他们可能会挪用资金、拿钱跑路,导致您的社保权益受损,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因此,我建议您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缴纳社保,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对社保缴纳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我或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