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司人员分流两家公司能免残障费吗-刘莹莹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公司事务

结论:将公司人员分流至两家公司,并不能直接免除残障费(这里假设您指的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义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是基于公司整体用工情况和残疾人就业比例来确定的,而非单纯的人员分流。

详细分析: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依据: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而设立的一项政府性基金。其缴纳依据主要是公司上一年度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和在职职工人数,以及公司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人员分流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影响:

    • 将公司人员分流至两家公司,并不改变公司整体用工情况和残疾人就业比例。因此,这一行为本身并不会直接影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义务。
    • 如果分流后,两家公司各自独立计算残疾人就业比例,且均达到了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那么这两家公司可能分别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这并不意味着通过分流就可以“免除”残障费,而是因为分流后的公司各自满足了缴纳条件(即安排了足够比例的残疾人就业)。
  3. 合法合规的考虑:

    • 公司在进行人员分流时,必须确保分流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社会保险的转移等。
    • 同时,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或者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缴纳义务的行为,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4. 实际操作建议:

    • 如果您希望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负担,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增加残疾人就业比例,或者咨询当地残联或税务部门,了解是否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或减免措施。
    • 在进行人员分流时,务必确保分流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避免引发劳动纠纷或法律风险。

总结与建议: 将公司人员分流至两家公司并不能直接免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义务。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相应的保障金。如果您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或人员分流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