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没过咋办-邵梦晴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签了劳动合同但试用期未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有相应权利和义务,具体处理方式需分情况讨论。

  1. 劳动者角度
    • 若想继续履行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不得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工作三个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若劳动者要求赔偿金,则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 若想解除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为了留存证据,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如书面辞职信等。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2. 用人单位角度
    • 若想继续留用: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为是否转正提供依据。
    • 若想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在此过程中遇到纠纷,比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不支付赔偿金,或者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等,都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