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到期收回要签什么协议-李玉芳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房产纠纷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收回时,建议签订《商铺交还确认书》或《租赁关系终止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具体说明如下:

  1. 《商铺交还确认书》
    这是最核心的文件,主要作用是确认承租人已按约定交还商铺,且商铺状态符合合同要求。内容需包括:

    • 交还时间(精确到日);
    • 商铺现状描述(如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装修是否保留、清洁情况等);
    • 费用结算情况(如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是否结清);
    • 押金退还安排(如无纠纷,应明确退还时间及方式);
    • 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口头约定)。
      作用:固定交还事实,防止承租人事后主张“未交还”或“商铺损坏由出租人造成”。
  2. 《租赁关系终止协议》(如需补充约定)
    若合同到期后双方仍有未尽事宜(如承租人需清理遗留物品、出租人需配合办理注销手续等),可签订此协议补充约定。内容可包括:

    • 终止日期(与合同到期日一致);
    • 后续义务(如承租人需在X日内搬离私人物品,否则视为放弃所有权);
    • 违约责任(如逾期交还的违约金标准);
    • 争议解决方式(如约定仲裁或诉讼管辖地)。
      作用:弥补原合同条款的不足,明确终止后的细节安排。

注意事项:

  • 若承租人拒不交还商铺,出租人不得自行强制清退,否则可能构成侵权,应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要求返还)解决;
  • 签订前建议核对原合同条款,确保新协议与原合同无冲突;
  • 协议需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留存交还时的现场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如有其他细节问题(如押金纠纷、装修处理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条款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