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房产证上只有父母名字和女儿名字,户口迁移出去的儿子回来均分房屋赔偿是否合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房产证的法律效力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它记录了房屋的所有权人、共有情况等信息。在本案中,房产证上明确记载了父母和女儿的名字,这意味着从法律上讲,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父母和女儿三人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存在其他约定或情况。
二、户口迁移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
户口迁移是公民根据个人意愿或法律规定,将户籍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它并不直接影响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也就是说,即使儿子的户口迁移了出去,这并不改变房屋原本的所有权状态。
三、房屋赔偿的分配原则
在房屋被征收或拆迁等情况下,房屋赔偿款的分配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原则。如果房屋是父母和女儿共有,那么赔偿款也应当按照他们的共有份额进行分配。除非有明确的法律约定或家庭内部的特别约定,否则儿子作为非共有权人,无权直接要求均分房屋赔偿。
四、特殊情况下的考虑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影响赔偿款的分配。例如,如果儿子能够证明他对房屋有实际的出资或贡献,或者父母在生前有明确的遗嘱或赠与协议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赠与儿子,那么儿子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份额。但在没有这些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儿子无权要求均分房屋赔偿。
五、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父母和女儿的名字,且没有其他特殊约定或情况,户口迁移出去的儿子无权要求均分房屋赔偿。如果儿子对房屋赔偿款的分配有异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