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可以调走个人档案吗-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劳动纠纷

未经本人同意,一般不可以调走个人档案,但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以依法调取。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一般情况: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调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个人档案属于受法律严格保护的隐私信息,非经法定程序或本人明确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擅自调取、查阅或转移档案。例如,普通企业因内部管理需要要求调取员工档案,必须取得员工书面同意,否则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

  2. 法定例外情形:可依法调取
    在以下特定情况下,相关机构可不经本人同意直接调取档案,但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 司法机关调查: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因侦查、审判需要,可凭法律文书(如调查令、协助查询通知书)调取档案;
    • 政府审计或监察:审计机关、监察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可依法调取涉及公共利益的档案;
    • 档案所有方主动移交:如原存档单位(如学校、国企)因改制、撤销等原因需将档案移交至指定机构(如人才市场、档案馆),此时无需个人同意,但需履行公告等程序。
  3. 违规调取的法律后果
    若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擅自调取档案,可能面临以下责任:

    • 民事责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的,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 行政责任:档案管理部门可对违规单位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如出售档案信息),可能构成《刑法》第253条之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建议:若您发现档案被未经授权调取,可首先要求调取方出示法律依据或法律文书;若无法提供,可向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有具体场景需要分析,欢迎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