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按最低交保险合法吗-何博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经济纠纷

结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这种做法并不合法。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法律规定层面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水平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工资水平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最低缴费基数是当地社保部门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自行决定按照最低基数缴纳,除非职工的实际工资确实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如果职工实际工资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就属于违法行为。

  2. 对劳动者权益的影响层面 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会导致劳动者在享受社保待遇时受到影响。例如,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相关,缴费基数低,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会相应减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可能与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基数低,报销的金额可能也会降低。所以,这种做法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法律责任层面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劳动者也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建议:如果你遇到了用人单位要求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这种做法的违法性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