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15号发工资,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随意延期,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依法延期。具体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约定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了每月15号为工资发放日,那么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未经劳动者同意,公司不得单方面变更工资发放时间,否则可能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法定允许延期的情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及地方性法规(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公司因不可抗力或生产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延期支付工资的,可以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延期,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违法延期的法律后果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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