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 卖方发的假货 构成诈骗吗-郭家贤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公司事务

卖方在合同中发假货,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并非所有情况都构成该罪,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欺诈行为: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3.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行为人通过上述欺诈行为,实际获得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4. 数额较大:被骗取的财物数额达到法定标准。

二、卖假货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

  1. 一般情况下的卖假货:

    • 如果卖家明知是假货而故意销售,但并未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诱骗买家购买,且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仅是为了获取差价),则通常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此时,卖家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其他相关犯罪,具体取决于假货的性质和销售方式。
  2.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卖假货情形:

    • 卖家在签订合同时,虚构了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谎称是正品),或者隐瞒了货物是假货的事实,诱使买家签订合同并支付货款。
    • 卖家在收到货款后,不履行交货义务或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且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被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达到了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三、具体案例分析

  • 案例一:假设甲公司向乙公司声称其有某知名品牌的全新产品出售,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乙公司看到消息后与甲公司联系,甲公司谎称产品是正品行货,并保证质量。乙公司信以为真,支付了货款。但甲公司收到货款后,却给乙公司寄来了假货。在此案例中,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因为它虚构了产品的真实情况,诱使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骗取了乙公司的财物。

  • 案例二:假设丙公司在某商场购买了一件商品,后发现是假货。经调查,商场并不知情,且提供了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在此案例中,丙公司不能主张商场构成合同诈骗罪,因为商场并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也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四、法律建议

  1. 对于买方:

    • 在签订合同前,应尽可能对卖方的信誉、资质和商品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和了解。
    •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发现卖方存在欺诈行为,应及时收集证据并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对于卖方:

    • 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诚信经营,不得销售假货或进行其他欺诈行为。
    •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与买方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避免构成合同诈骗罪或其他法律责任。

如果您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者对卖假货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有进一步的疑问,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