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公安机关移诉怎办-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行政纠纷

若公安机关将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您可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核心结论如下:

  1. 立即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律师将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包括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证据清单等),重点分析防卫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具有必要性、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三大要件。例如,若您因制止他人持刀行凶而造成对方重伤,律师会结合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证据,论证防卫行为的紧迫性与合理性。

  2. 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律师可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从以下角度论证:

    • 事实层面:梳理时间线(如不法侵害的开始与结束节点)、双方行为对比(如对方是否使用凶器、攻击强度);
    • 法律层面:引用最高检发布的“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等指导性案例,说明类似情形下防卫行为的合法性;
    • 程序层面:若公安机关取证存在瑕疵(如未调取关键监控、未询问目击证人),可要求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或排除非法证据。
  3. 申请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于重大、疑难、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律师可申请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评议。例如,在“福州赵宇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听证会公开审查,最终认定赵宇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4. 准备应对庭审的辩护策略(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律师需在庭审中重点质证以下内容:

    • 不法侵害的客观性:通过伤情鉴定、物证等证明对方存在现实危险;
    • 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对比双方力量差距(如体型、人数)、防卫工具的获取方式(如就地取材还是提前准备);
    • 限度合理性:引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的规定,论证防卫结果与侵害程度的相当性。

特别提醒:若您或家属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逮捕),律师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避免因羁押影响辩护准备。建议尽快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拘留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等材料与我详细沟通,我将结合具体案情制定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