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开除-李翰轶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及操作要点如下:

  1. 协商一致解除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操作要点: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事项。
  2. 劳动者存在过错时解除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操作要点:用人单位应收集并保存劳动者存在过错的证据,如规章制度、违纪记录、损失证明等,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通知工会(如有),听取工会意见。
  3. 非过错性解除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操作要点: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应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如医疗期证明、培训记录、岗位调整通知等。
  4. 经济性裁员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操作要点: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劳动者。

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避免违法解除。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
  •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