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档案是不能不管的,这非常重要。档案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比如在参加考录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等关键时刻,都会需要用到它。
具体来说,如果你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离职,并且暂时没有落实新的工作单位,你的档案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这类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包括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都应按照属地化原则,转入其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此外,如果你未来入职了新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以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而且,鼓励用人单位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这样可以加强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如果不转移档案,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难度会较大,当个人需要依据档案材料来保障相关权益时,可能会难以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千万不要选择将档案拿到自己手里,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档案遗失或无法享受相关服务。
所以,离职后一定要妥善处理自己的档案,确保它得到妥善保管,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档案应该放在哪里,可以致电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