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款人从贷款人手里拿钱给借贷人 借款不还钱 怎样起诉-孙天翔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经济纠纷

核心结论: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若保款人(实际应为担保人)从贷款人处拿钱给借贷人,借贷人不还钱,担保人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贷款人可依据具体情况起诉借贷人或担保人。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若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

    • 起诉对象:贷款人应先起诉借贷人。在借贷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且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才能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 起诉流程:贷款人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起诉借贷人,法院受理后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借贷人未履行判决,贷款人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贷款人再以担保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2. 若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

    • 起诉对象:贷款人可以直接起诉借贷人,也可以同时起诉借贷人和担保人,还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
    •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起诉流程:贷款人准备好起诉状、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转账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借贷人应还款且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会判决借贷人还款,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若不存在合法有效的担保关系

    • 起诉对象:贷款人只能起诉借贷人,要求其偿还借款。
    • 情况分析:如果所谓的“保款人”与贷款人、借贷人之间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担保合同关系,那么“保款人”实际上不承担担保责任。此时贷款人只能依据借款合同向借贷人主张权利。
    • 起诉流程:贷款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起诉借贷人。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借款关系成立,会判决借贷人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等。

建议:在起诉前,贷款人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如有)、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担保关系的成立(若有)以及借贷人未还款的事实。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被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