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些证据一审不拿出来 等到二审在拿出来允许他们吗-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行政纠纷

结论:在司法实践中,单位在一审时不拿出某些证据,而等到二审时才拿出来,这种做法是否被允许,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一般情况下,这种做法是不被鼓励的,且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的风险。

分析说明:

  1. 证据提交的原则:

    •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提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和反驳。
    • 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时故意隐瞒或未提交关键证据,而在二审时才提出,这可能被视为对诉讼程序的不尊重,也可能损害对方的诉讼权益。
  2. 二审中新证据的认定: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二审中原则上不允许提出新的证据,除非该证据是在一审结束后新发现的,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一审中提交的。
    • 如果单位在一审时能够提交而未提交的证据,在二审时提出,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但通常,如果这种证据的提交没有合理的理由,法院可能会不予采纳,或者即使采纳,也可能对提出证据的单位进行一定的制裁,如罚款、训诫等。
  3. 诉讼策略与风险:

    • 从诉讼策略的角度来看,单位应当在一审时就尽可能提交所有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主张得到充分支持。
    • 故意隐瞒证据并在二审时提出,不仅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的风险,还可能影响法院对单位诚信度的评价,进而对案件的判决产生不利影响。

特殊场景:

  • 如果单位在一审时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交某些证据(如证据正在鉴定中、需要从国外调取等),且在一审结束后及时提交了这些证据,并在二审中说明了合理理由,那么这些证据有可能会被法院采纳。

行动建议:

  • 作为当事人或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规定,及时、全面地提交证据。
  • 如果在一审时确实无法提交某些证据,应当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举证或保留在二审中提交的权利(但需有合理理由)。
  • 在二审中提出新证据时,应当充分说明该证据的重要性、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未在一审中提交的原因,以增加证据被采纳的可能性。

法律后果:

  • 如果单位在一审时故意隐瞒证据并在二审时提出,且该证据对案件的判决有重大影响,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单位进行制裁,如罚款、训诫等。
  • 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影响单位在法院的信誉度,对未来的诉讼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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