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中的待通知金按什么标准来算-张宪兵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中的待通知金,通常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计算。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待通知金的定义与适用情形:

    • 待通知金,并非所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都会产生,它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需支付待通知金。
  2. 待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 待通知金的计算标准相对明确,即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确定。这里的“上一个月的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一个月的正常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等非常规性收入。
  3.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不能反映其正常工资水平(如因病假、事假等原因导致工资减少),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上一个月的工资”存在争议,那么可能需要参考劳动者之前几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或者根据双方协商、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待通知金的具体数额。
  4. 与其他赔偿金的区别:

    • 需要注意的是,待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是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如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性裁员等)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惩罚性赔偿。待通知金则是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

在处理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关问题时,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