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开具发票,且从法律和实务角度均应开具。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律义务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收取10万元委托代理费属于经营性收费,必须依法开具发票,否则可能面临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罚款(最高1万元)等行政处罚。
合同履行角度
若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费用支付后开具发票”的条款,则开具发票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合同义务。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发票作为法定凭证,属于“有关单证”范畴。
实务操作建议
总结:无论从法律强制规定还是合同履行必要性来看,您均有权要求代理人开具10万元委托代理费的发票。若遇拒绝,可依法维权。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