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履约保函违法吗-程亚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合同纠纷

只收履约保证金而不收履约保函,并不直接构成违法行为。不过,这一做法是否合法,还需结合具体情境和合同条款来综合判断。下面我将从几个角度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一、合同自由原则

在合同法中,合同自由原则是一项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合同双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协商结果,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包括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以及收取的方式和条件等。因此,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只收取履约保证金而不收取履约保函,且这一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做法就是合法的。

二、履约保证金与履约保函的性质和作用

  1. 履约保证金:通常是由合同一方(多为承包方或供货方)向另一方(多为发包方或采购方)缴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合同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扣除或没收这部分保证金。

  2. 履约保函:则是由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一种书面保证文件,承诺在合同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出具保函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承担支付一定金额的责任。履约保函通常被视为一种更为正式和可靠的担保方式。

三、合法性判断的关键因素

  1.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以及收取的方式、条件和金额等。如果合同条款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可能导致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产生分歧,进而引发纠纷。

  2.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合同自由原则允许双方自由约定合同内容,但这一自由并非绝对。如果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收取有强制性规定(如必须收取、收取比例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等),那么合同双方的约定就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3. 公平性和合理性:合同双方的约定应遵循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如果只收取履约保证金而不收取履约保函的做法,对一方明显不利或显失公平,那么这种做法可能受到法律的质疑或挑战。

四、建议

  1.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和条件,以避免后续纠纷。如果双方对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的选择存在分歧,可以协商确定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担保方式。

  2.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只收取履约保证金而不收取履约保函,那么双方应确保这一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遵循公平和合理的原则。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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