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隐瞒婚史与女性交往 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给付女方的金钱 能否支持-亓伟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婚姻家庭

结论:男人隐瞒婚史与女性交往,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给付女方的金钱,能否得到支持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给付金钱的性质、目的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

分析如下:

  1. 若给付金钱属于赠与性质:

    • 一般赠与:如果男人在交往过程中,出于表达爱意、增进感情等目的,自愿将金钱赠与女方,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或约定,那么这种赠与通常被视为一般赠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不得随意撤销赠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赠与的金钱,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附条件赠与:如果男人在赠与金钱时,明确约定了附条件,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彩礼),那么当双方未能结婚时,男人有权要求女方返还赠与的金钱。这是因为附条件的赠与在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 若给付金钱属于借贷性质:

    • 如果男人在交往过程中,以借贷的名义将金钱给付女方,并且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如借条、转账备注等),那么这种给付就被视为借贷。根据《民法典》关于借贷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分手后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借款,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3. 若给付金钱涉及不当得利:

    • 如果男人给付金钱给女方,但女方取得该金钱没有合法依据(如男方误转、女方欺诈等),那么女方就构成了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分手后起诉要求女方返还不当得利,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4. 特殊情况考虑:

    • 隐瞒婚史的影响:男人隐瞒婚史与女性交往,可能构成欺诈或违背公序良俗。然而,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决定给付金钱是否需要返还。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目的、过错程度以及给付金钱的性质等因素。
    • 证据收集:无论给付金钱的性质如何,男人在起诉要求返还时,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赠与合同、借贷合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瑕疵,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建议:

  • 对于女方而言,如果收到男方给付的金钱,最好明确其性质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抗辩,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 对于男方而言,如果打算起诉要求返还给付女方的金钱,也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要考虑给付金钱的性质和目的,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评估胜诉的可能性。

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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