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的时效问题,主要涉及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以及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如下: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农民工讨薪而言,即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之日起算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农民工对仲裁裁决不服,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直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涉及支付令等程序),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同样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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