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自愿承担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应该出示书面的文书 文书如何-邓杨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经济纠纷

案外人自愿承担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时,确实应当出示书面文书,该文书通常被称为“债务承担协议”或“债务加入协议”。以下是对该文书的详细说明:

  1. 文书的基本内容:

    • 双方信息:应明确写明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原债务人)以及案外人(新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 债务情况:详细描述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情况,包括债务金额、债务产生的原因、债务履行期限等。
    • 债务承担意愿:案外人应明确表示其自愿承担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并说明承担债务的范围和方式。
    • 履行方式:约定案外人承担债务后的履行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并明确支付的时间和地点。
    • 违约责任:约定如果案外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争议解决:约定如果因债务承担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如何解决,如通过协商、诉讼或仲裁等方式。
  2. 文书的法律效力:

    • 债务加入:案外人通过书面文书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被执行人的债务,这构成债务加入。债务加入后,案外人成为新的债务人,与被执行人共同对申请执行人承担债务。
    • 合同相对性:债务承担协议是案外人、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之间的合同,对三方具有约束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 执行依据:如果案外人未能按照债务承担协议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据该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外人的财产。
  3. 文书的签署与生效:

    • 签署:债务承担协议应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三方共同签署,并注明签署日期。
    • 生效:协议签署后,即对三方产生法律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协议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4. 实务建议:

    • 明确约定:在签署债务承担协议时,应尽可能明确约定各项条款,以避免未来产生争议。
    • 公证或见证:为了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考虑对协议进行公证或邀请第三方见证。
    • 及时履行:案外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债务,以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在签署债务承担协议时,务必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明确、具体,并充分考虑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对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