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解散公司-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公司事务

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1.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当公司因内部矛盾或管理问题导致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时,公司的决策机制将陷入瘫痪,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此时,股东有权提出解散公司。
    •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如果股东之间分歧严重,导致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且这种情况持续两年以上,公司将无法就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进而影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在此情形下,股东也可以提出解散公司。
    •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其成员之间的长期冲突将导致公司决策和执行层面的混乱。若这种冲突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得到有效解决,将对公司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因此,股东有权基于这一原因提出解散公司。
    • 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除了上述具体情形外,如果公司存在其他经营管理上的严重困难,如资金链断裂、业务停滞不前等,且这些困难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得到解决,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股东同样可以提出解散公司。
  2. 股东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

    • 高管侵害行为:若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严重侵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如挪用资金、侵占财产等,且持续未得到纠正,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以保护自身权益。
    • 资产被非法侵占:若公司资产被个别股东或管理层非法侵占,严重威胁其他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经营,且无法通过内部机制纠正,股东同样可以提出解散公司。
  3. 公司经营目的无法实现:

    • 业务无法开展:由于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公司设立时的主要业务已无法继续开展,导致公司陷入无法挽回的困境,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 经营目标未达成:若公司章程中设定的特定经营目标无法实现,且继续经营将无助于改善状况,股东也可以考虑解散公司。
  4. 法定解散情形:

    • 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但需注意,公司可通过修改章程延续存续,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提出解散公司的程序要求:

  • 持股比例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 前置程序要求: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前,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只有在穷尽其他途径仍无法解决时,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证据材料准备:股东需提供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证据,如连续两年未召开股东会的会议记录、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的证明文件、董事会冲突的书面材料等;同时需提供股东利益受损的证据,如财务报表显示持续亏损、审计报告揭示资产流失等。

注意事项:

  • 解散公司是极端措施,应充分权衡利弊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即向我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 法院在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时,会严格审查相关事实和证据,不会轻易判决解散公司。因此,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应确保已充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