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主张公司解散的情况-王飞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公司事务

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张公司解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这是股东主张解散公司最常见且核心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决策机制失灵:

    •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这意味着公司的决策机构陷入瘫痪,无法正常行使职权,导致公司运营陷入僵局。例如,由于股东之间的长期矛盾,导致无法召集股东会,公司决策无法作出,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即使能够召开会议,但由于股东之间的分歧过大,无法形成有效的决议,使得公司无法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例如,股东之间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存在严重分歧,导致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公司业务停滞不前。
    •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其内部的冲突和矛盾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如果这种冲突无法通过正常的公司治理机制得到解决,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例如,董事会成员之间存在长期矛盾,导致公司决策和执行层面的混乱。
  2. 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

    • 除了上述具体情形外,如果公司存在其他经营管理上的严重困难,如资金链断裂、业务停滞不前、核心资产流失等,且这些困难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得到解决,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股东同样可以提出解散公司。例如,公司因市场变化导致业务严重萎缩,且无法通过调整业务结构或寻求新的市场机会来改善经营状况。

二、股东利益受损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

当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股东已尝试内部协商、调解等其他救济方式均无效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的请求。这一规定旨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股东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提出解散公司的程序要求

  1. 持股比例要求: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少数股东滥用诉权,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2. 前置程序要求:

    • 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前,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只有在穷尽其他途径仍无法解决时,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为了鼓励股东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
  3. 证据材料准备:

    • 股东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交证明公司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的证据材料,如连续两年未召开股东会的会议记录、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的证明文件、董事会冲突的书面材料等;同时需提供股东利益受损的证据,如财务报表显示持续亏损、审计报告揭示资产流失等。这些证据材料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股东应认真准备。

法律建议:

  • 如果您作为股东认为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且已尝试通过内部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但无效时,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 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您充分收集证据材料,以证明公司存在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情形,以及股东利益受损的事实。
  • 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的意见,以更好地了解诉讼风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