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询问的“什么情况下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能领取病残补贴”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病残津贴主要是面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当这些人员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他们就有资格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具体来说,申请病残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参保状态:必须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年龄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能力鉴定: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且经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国家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这个鉴定结论需要在一年有效期内。
关于病残津贴的领取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的累计缴费年限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那么病残津贴将按月领取,领取标准将执行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领取的次年开始,还会按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病残津贴。
如果您的累计缴费年限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同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不过领取标准将执行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从领取的次年开始,将执行单独的标准调整病残津贴。当您领取病残津贴至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病残津贴会重新核算,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如果您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病残津贴将按指定月数领取。领取标准同样执行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在这种情形下,病残津贴领取月数的计算规则是: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申领流程:
在用人单位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应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区人社部门病残津贴窗口提交申请。
无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如果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那么应由存放人事档案的机构收取申请材料并填报受理信息,然后负责向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区人社部门病残津贴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人事档案在其他机构存放或在外地存放的外埠户籍人员,也有相应的申请渠道,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
领取病残津贴期间,您不再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果您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那么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将停发病残津贴。
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资格认证,如果未按规定通过资格认证,将从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病残津贴的申领条件和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