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支委委员离职需要什么手续”这一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中组部基层党务工作规范,我将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支委委员离职的手续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取决于其组织关系是否转出原党支部:
一、组织关系转出的情况
当支委委员因工作原因调离本单位,且其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原党支部时,其在原支部担任的党内职务(包括支部书记、委员等)即刻自然免除,无需单独办理免职手续。但原党支部需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说明职务免除的原因及时间,一般备案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例如,某机关支部委员调至外单位任职,组织关系转出当日,其委员职务自动失效,支部需向上级党委提交《职务自然免除备案表》。
二、组织关系未转出的情况
若支委委员因借调、兼职等原因,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支部但无法履职,则需主动请辞。具体流程如下:
书面请辞:委员本人需向支部委员会提交《辞去委员职务申请书》,详细说明工作变动情况及辞任理由。申请书需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例如:“因工作调动至xx部门,无法继续履行委员职责,申请辞去组织委员职务。”在申请书中,还可以表达对组织信任与指导的感谢,以及因新岗位无法参与支部会议及活动的具体理由,并承诺将全力配合交接工作。
审批流程:
三、职务免除后的后续工作
启动补选程序:支部在职务空缺后1个月内召开支委会,制定补选方案,并报上级党委批复。补选流程一般遵循“三报三批”或精简的“两报两批”流程,具体包括支委酝酿候选人、上级预审、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批等步骤。
特殊情形处理:
综上所述,支委委员离职的手续主要取决于其组织关系是否转出原党支部。若组织关系转出,则职务自然免除;若组织关系未转出,则需书面请辞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职务免除后,支部还需及时启动补选程序,并处理特殊情形。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