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辞职的流程依据-李光勇律师|法行宝
2026-02-07 劳动纠纷

关于支委辞职的流程依据,这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中组部基层党务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具体流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详细说明:

一、组织关系转出的情况

当支部委员因工作原因调离本单位,且其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原党支部时,其在原支部担任的党内职务(包括支部书记、委员等)即刻自然免除,无需单独办理免职手续。这是根据《党支部工作手册》的明确规定,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不再属于原党支部成员,所任党内职务自然终止。

程序要求:

  1. 自然免职后,原党支部需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说明职务免除的原因及时间。
  2. 备案时,通常需要提交《职务自然免除备案表》等相关材料。

示例:

某机关支部委员调至外单位任职,组织关系转出当日,其委员职务自动失效。支部随后向上级党委提交了《职务自然免除备案表》,完成了备案手续。

二、组织关系未转出的情况

若支部委员因借调、兼职等原因,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支部但无法履职的,需主动请辞。

具体流程:

  1. 书面请辞:

    • 委员本人需向支部委员会提交《辞去委员职务申请书》,说明工作变动情况及辞任理由。
    • 申请书需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辞任原因、对组织的感谢以及承诺配合交接工作等。
  2. 审批流程:

    • 支部委员会审议:召开支委会讨论辞任申请,形成是否同意的决议。
    • 上级党组织批准:将决议及申请书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准,批复发文后生效。未经上级党委批准前,委员职务不解除,仍需履行基本职责。

示例:

某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至其他部门,无法继续履行委员职责,于是向支部委员会提交了书面请辞申请。支委会审议后同意其辞任,并将决议及申请书报上级党委批准。上级党委批复发文后,该委员的职务正式解除。

三、职务免除后的后续工作

  1. 启动补选程序:支部在职务空缺后1个月内召开支委会,制定补选方案,报上级党委批复。按“三报三批”或“两报两批”流程完成补选工作。
  2. 特殊情形处理:如委员调回原单位,需经党员大会补选或上级党组织指派,不得自动恢复职务;书记/副书记免职时,需同步免除委员职务,若保留委员职务,则仅免去书记/副书记职务。

综上所述,支委辞职的流程依据主要根据组织关系是否转出以及相关党务工作规范来确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