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二审询问需要书记员吗-方宏图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案二审询问是需要书记员的。以下从法律规定和实际作用两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法律规定角度: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无论是二审还是其他审判程序,都应当配备书记员。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重要辅助人员,负责记录庭审过程、整理卷宗材料等任务。在二审询问环节,书记员的存在是法律规定的必然要求,以确保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实际作用角度:在二审询问过程中,书记员负责记录询问内容、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关键信息,这些记录是法院作出裁判的重要依据。同时,书记员还负责管理庭审秩序、传递证据材料等辅助性工作,为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因此,书记员在二审询问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