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立案后辞职还能办吗-李振安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教师立案后辞职还能办吗”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属于监察对象,这主要取决于其是否行使公权力。根据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定,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包括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对于教师而言,如果其担任的是管理岗位,如校长、副校长或中层管理人员等,且这些岗位涉及公权力的行使,那么该教师就可能属于监察对象。

接下来,我们分析立案后辞职的情况。立案通常意味着监察机关已经对某公职人员(包括可能属于监察对象的教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决定进一步追究其责任。如果教师在立案后选择辞职,这并不意味着其违法行为就可以逃避追究。因为,能否给予政务处分,关键在于被处分时该人员是否仍为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所指公职人员。

以您提供的案例中的李某为例,李某在立案调查时担任某省属高校二级学院副院长,属于监察对象。尽管在立案后他被免去了副院长职务,并被聘用为管理岗位六级职员,但他在被处分时仍然属于从事管理的人员,因此仍然可以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将这一逻辑应用到您的问题上,如果教师在立案时属于监察对象(如担任管理岗位且行使公权力),那么即使其在立案后辞职,只要在被处分时仍然属于监察对象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所指公职人员(例如,辞职后仍然从事与公权力相关的工作或管理岗位),就仍然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并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

然而,如果教师在立案后辞职,并且辞职后不再从事任何与公权力相关的工作或管理岗位,那么其可能就不再属于监察对象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所指公职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对其之前的违法行为进行政务处分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障碍。

综上所述,教师立案后辞职是否还能办(即是否还能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和给予政务处分),取决于其在被处分时是否仍然属于监察对象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所指公职人员。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结合教师的具体岗位、职责以及辞职后的工作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或相关人员面临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监察机关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