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 怀孕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安笑石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且怀孕时,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虽然劳动关系相对特殊,但同样适用这一规定。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终止派遣协议。也就是说,在怀孕这个特殊时期,即使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也不能将怀孕的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与怀孕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
  2. 从实际处理角度
    •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劳务派遣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务派遣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例如,小李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时发现自己怀孕,劳务派遣单位却以合同到期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小李可以拒绝,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坚持解除,小李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赔偿金。

建议: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务派遣工可以先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他们法律规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怀孕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务派遣或劳动权益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