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未给签订合作协议的货车司机交保险,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分析如下:
若合作协议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若双方虽签订“合作协议”,但实际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如公司对司机进行考勤管理、提供劳动工具、支付固定工资等),则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属于违法,司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
若合作协议被认定为民事合作关系
若双方明确约定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如司机自行提供车辆、自主安排工作、按运输量结算费用等),则公司无法定义务为司机缴纳社保。但需注意: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协议内容、工作模式等),可随时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您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