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鉴定不能、撤诉后自行委托鉴定,再次起诉时,该鉴定意见能否被支持,需分情况讨论:
一、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与关联性
合法性:
- 自行委托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相关规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必须依法登记并取得相应资质,否则其出具的鉴定意见可能因主体不合法而不被采信。
- 鉴定程序需合法。鉴定过程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鉴定步骤、方法符合行业规范。若鉴定程序存在瑕疵,如未按规定进行取样、检验等,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的合法性。
关联性:
- 鉴定意见需与案件事实具有直接关联。即鉴定事项应明确指向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如医疗损害中的过错认定、合同纠纷中的标的物质量等。若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无直接关联,则可能被视为无关证据而不予采信。
二、法院对自行委托鉴定意见的审查标准
审查鉴定机构的资质:
- 法院会首先审查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以及鉴定人是否具备从事该鉴定事项的专业能力。若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资质不符,鉴定意见可能被排除。
审查鉴定程序的合法性:
- 法院会详细审查鉴定过程是否遵循了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及是否符合行业规范。若鉴定程序存在严重瑕疵,如未按规定进行取样、检验等,鉴定意见可能被视为无效。
审查鉴定意见的合理性:
- 法院会结合案件事实和其他证据,对鉴定意见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判断。若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明显不符,或存在其他不合理之处,法院可能不予采信。
三、不同情况下的处理建议
若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合法且关联:
- 在再次起诉时,你可以将该鉴定意见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在审查后,若认为该鉴定意见合法、关联且合理,可能会予以采信,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若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存在瑕疵:
- 若鉴定意见因主体不合法、程序瑕疵或与案件事实无直接关联等原因而存在瑕疵,法院可能不予采信。此时,你可以考虑在再次起诉前重新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申请法院委托鉴定,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方提出异议时的应对:
- 若对方对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或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你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支持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同时,你也可以针对对方的异议提出反驳意见和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与建议:在法院鉴定不能、撤诉后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时该鉴定意见能否被支持,取决于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法院的审查标准。为确保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你在自行委托鉴定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并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鉴定。若遇到法律难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