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虚开发票的前科 并且被处罚过已经过去13年了 现在还有案底吗-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经济纠纷

有案底,且该案底不会因时间经过而消除。具体分析如下:

  1. 案底的定义与性质
    案底通常指犯罪记录,即经法院判决有罪后形成的刑事犯罪档案。虚开发票行为若构成犯罪(如《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法院判决有罪后,相关记录会永久保存在公安机关的犯罪信息系统中,不会因时间推移自动消除。

  2.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
    若13年前的处罚是行政处罚(如税务机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则属于行政违法记录,而非刑事案底。但根据问题描述“被处罚过”且提及“前科”,更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行政处罚一般不称“前科”)。若确为刑事处罚,则案底永久存在。

  3. 案底的影响范围

    • 刑事案底:会影响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政审(如公务员考试、入伍、入党等),部分职业(如律师、法官、金融从业者)可能因政审不通过受限。
    • 行政违法记录:一般仅影响个人信用或特定行业准入(如税务黑名单),但不会影响政审。
  4. 特殊情况说明
    若当时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如虚开发票金额较小、未造成税款损失),仅被行政处罚,则无刑事案底。但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例如:

    •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万元以上,通常构成刑事犯罪;
    • 数额较小或情节轻微,可能仅受行政处罚。

建议:若需确认具体记录性质(刑事/行政),可携带身份证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查询犯罪记录,或委托律师调取档案。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