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五年后再犯罪,一般情况下不算累犯,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能构成累犯。下面我将从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两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如果过了五年再犯罪,从时间上看,就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因此一般情况下不算累犯。
特殊情况
虽然一般情况下过了五年再犯罪不算累犯,但存在一种特殊情形,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的特别规定,不受五年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某人之前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过了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任何一类罪,那么他仍然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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