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不去献血医院不给做手术,去献完血才做手术”的情况,这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献血法》第二条,国家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制度,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意味着献血应该是自愿的,而不是被强制的。
其次,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或者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但这里的关键是“提倡”和“指导”,并非强制要求患者必须献血才能进行手术。
再者,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时,必须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如果医院因为患者没有献血就拒绝进行手术,这显然违背了合理用血的原则,也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如果医院存在强制患者献血的行为,这可能涉及到对患者权益的侵犯,患者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维权。
综上所述,医院不能因为患者没有献血就拒绝进行手术,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