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行政诉讼二审还没立案的情况下,是可以先进行劳动仲裁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程序独立性角度
行政诉讼和劳动仲裁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它们各自有独立的受理范围、审理规则和程序要求。行政诉讼主要解决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而劳动仲裁则是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由于这两种程序相互独立,不存在必然的先后顺序或依赖关系,因此,在行政诉讼二审尚未立案时,并不影响你启动劳动仲裁程序。
实际案例操作角度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劳动者在面临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时,同时可能也涉及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例如,劳动者可能因工伤认定问题与社保部门产生行政争议,同时又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先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以尽快解决与用人单位的赔偿问题,同时也不影响其后续对行政诉讼二审的推进。
法律建议角度
可能的法律后果角度
如果你选择先启动劳动仲裁程序,而行政诉讼二审后续有了不利于你的结果(例如,工伤认定被撤销),这可能会对你的劳动仲裁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依据和行政诉讼二审结果的具体内容。因此,在处理这类复杂争议时,建议你保持谨慎态度,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总之,行政诉讼二审还没立案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先进行劳动仲裁的。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