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丈夫生病住院,无民事行为能力妻子可否申请监护人,去法院立案,拿到判决书然后…”,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是有权申请成为其监护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丈夫因生病住院而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作为妻子的您,作为其近亲属,是有资格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请求指定自己为监护人的。
接下来,关于申请流程,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申请材料:
确定管辖法院:
向法院提交申请:
参与鉴定或专家会诊(如需要):
等待法院判决:
履行监护职责:
最后,关于费用问题,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本身无需向法院交诉讼费,但鉴定机构的鉴定费用(如果需要进行鉴定的话)需要由申请人支付。不过,如第二个案例中所述,如果法院采取“明伤不鉴定”机制,那么可能就不需要支付鉴定费用了。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