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补强证据可以用于补强新证据吗-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行政纠纷

再审申请中补强的证据,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作为“新证据”来使用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再审申请中“新证据”的认定

在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发现或取得:这类证据在原审时由于某种原因未被当事人发现或取得,但在再审申请时被提出,可以作为新证据。
  2. 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这类证据虽然原审时已被发现,但由于客观原因(如证据在境外、需要特定机构出具证明等)无法及时取得或提供,也可以在再审申请时作为新证据。
  3. 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这类证据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且由于某些原因(如时效问题、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等)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因此可以在再审申请时作为新证据。

二、补强证据作为“新证据”的使用

补强证据,通常指的是为了增强原有证据的证明力而提供的额外证据。在再审申请中,如果补强的证据符合上述“新证据”的认定原则,那么它就可以作为“新证据”来使用。具体来说:

  1. 增强原有证据的证明力:补强证据的主要作用是增强原有证据的证明力,使再审法院更加确信原审判决存在错误。如果补强的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再审申请人的主张,那么它就有可能成为再审成功的关键。
  2. 符合新证据的认定条件:补强的证据必须符合新证据的认定条件,即它必须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发现或取得,或者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或者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且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的证据。

三、注意事项

  1. 及时提交:再审申请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交补强证据,以确保其能够作为“新证据”被再审法院审查。
  2. 证明力评估:再审法院会对补强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足以支持再审申请人的主张。因此,再审申请人在提交补强证据时,应确保其具有足够的证明力。
  3. 遵循法定程序:再审申请人在提交补强证据时,应遵循法定程序,如提交证据清单、说明证据来源和证明目的等,以确保再审法院能够顺利审查其提交的证据。

建议:如果您在再审申请中需要提交补强证据作为“新证据”,请务必确保该证据符合新证据的认定条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交。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