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月休4天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工时制度。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家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应保证劳动者有1天的休息时间。这是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基本法律要求。
对于您提到的“月休4天”的情况,如果这4天休息是均匀分布在一个月中的,且每周都至少保证了1天的休息,同时每日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时间均未超过法定标准,那么这种安排是合法的。换句话说,如果用人单位能够确保劳动者在每周的工作时间内不超过40小时,并且每周都有至少1天的休息日,那么即使一个月内总共只休息4天(例如,每周休息1天,一个月四周则共休息4天),也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安排月休4天的同时,导致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或者无法保证每周至少1天的休息时间,那么这种安排就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或者调整工作安排以确保符合法定工时制度。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例如,对于某些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行业或岗位,用人单位可以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在这些特殊工时制度下,用人单位仍然需要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并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月休4天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工时制度。如果用人单位能够确保劳动者在每周的工作时间内不超过法定标准,并且每周都有至少1天的休息日,那么这种安排就是合法的。否则,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工作安排或支付加班费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