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若一方全责且受害者因骨折做了伤残鉴定,赔偿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通常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范围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全责司机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全责司机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在商业险范围内继续赔付。
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影响赔偿金额: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项目(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的数额越大,但这些赔偿均需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支付。例如,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若伤残赔偿金超过此限额,超出部分需由商业险或全责司机承担。
全责司机的补充赔偿责任
若保险赔偿不足(如未购买商业险、保险限额用尽或存在免赔情形),全责司机需自行承担剩余赔偿责任。例如:
实务操作建议
总结:伤残赔偿通常由保险公司优先赔付,但全责司机需对保险不足部分或免赔情形承担最终责任。建议受害者根据保险情况、伤残等级及司机履行能力,综合选择协商或诉讼途径维护权益。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