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若原工作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可以申请调岗,且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安排。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法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孕期女职工提供适宜的劳动条件,保护其健康和安全。
如果原工作岗位存在职业危害,比如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处于高温、高噪音等环境,这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畴。女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调岗申请,用人单位有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为女职工调整到适合其身体状况、不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例如,孕妇原本在化工车间工作,接触化学毒物,那么她可以申请调到办公室从事行政等不接触毒物的工作。
从实际操作角度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没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可以安排,那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女职工相应的待遇。比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与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但这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用人单位应优先保障女职工的就业权益和身体健康。
总之,怀孕期间因原工作岗位存在职业危害申请调岗是女职工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