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谁是他监护人没有配偶 父母都75岁了没有能力了该谁是监护人-王少卿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精神病人没有配偶,且父母都75岁没有能力担任监护人时,谁应成为其监护人,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虽部分条款已被《民法典》替代,但关于监护人的规定精神仍保留)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明确顺序和规定的。

  1. 监护人顺序:

    • 首要考虑的是成年子女。如果精神病人有成年子女,且这些子女具备监护能力,那么他们应当是首选的监护人。
    • 若没有成年子女或成年子女无法担任监护人,则考虑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等。
    • 如果其他近亲属也无法担任,那么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在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过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2. 争议解决:

    • 如果在上述人员中存在对担任监护人的争议,首先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 如果对指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3. 特殊情况:

    •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即精神病人没有配偶,父母年迈且无能力担任监护人,且没有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能够担任监护人时,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将担任监护人。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如果精神病人没有配偶,且父母都75岁没有能力担任监护人,同时也没有其他合适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朋友愿意并能够担任监护人时,那么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将依法成为其监护人。这一安排旨在确保精神病人能够得到必要的照顾和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