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不签合同 我要求仲裁解除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郭君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劳动纠纷

您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分析如下: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您在公司工作已满一个月但未满一年,可主张自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若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您仍有权主张此前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2. 未缴纳社保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 仲裁请求的组合策略
    在仲裁申请中,您可同时主张以下权利:

    • 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因公司未缴社保、未签合同);
    • 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要求公司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需注意:社保补缴可能需通过社保稽核部门处理,但仲裁可确认公司责任)。
  4. 证据收集建议
    为支持您的主张,需准备以下证据:

    • 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
    • 工作证、考勤记录、工服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同事证言(如有);
    • 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
    • 其他能证明您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行动建议:

  1. 尽快向公司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注明因未签合同、未缴社保而解除);
  2. 收集并整理上述证据;
  3. 向公司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您在仲裁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如证据提交、程序疑问等),可随时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进一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