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完资料会给鉴定人么-江逸芳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劳动纠纷

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相关资料是否会给鉴定人,需分情况讨论:

  1. 鉴定报告及相关结论性文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后,会出具正式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该文件会直接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即鉴定人或其委托的单位)。因此,鉴定结论书一定会给鉴定人,这是其知晓鉴定结果、主张权益的核心依据。

  2. 鉴定过程中的原始资料:
    鉴定过程中提交的医疗记录、检查报告、病历等原始材料,通常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留存归档,一般不会直接返还给鉴定人。但鉴定人有权要求查阅、复制这些材料(需符合档案管理规定),或在申请鉴定时自行保留副本以备后续使用。

  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鉴定人需将鉴定结论用于其他法律程序(如工伤赔偿诉讼),可凭鉴定结论书向相关部门申请调取档案材料,或通过法律程序要求鉴定委员会出具证明文件。
    • 若鉴定人对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结论书后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此时需重新提交或补充材料,但原档案仍由鉴定委员会保管。

建议:

  • 鉴定人应在申请鉴定时妥善保管所有提交材料的复印件,避免因原始资料不返还影响后续维权。
  • 若需使用鉴定结论或相关材料,可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索取正式文件,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配合提供证明。

如有其他细节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