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成春招热门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如何-杨翠菊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劳动纠纷

结论概述

新闻背景显示,外卖骑手成为春招热门岗位,薪资水平位居前列,这反映了即时配送行业的繁荣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规模扩大。然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权益保障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如劳动关系复杂、超长工作时间、职业伤害保障不足等。以下将从多个角度分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的现状与改进方向。

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现状

(1)劳动关系复杂化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的用工形式多样,劳动关系复杂。部分平台企业通过“去劳动关系化”策略,引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或签订合作协议,以规避劳动法规定的义务。例如,某外卖平台骑手苏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法院最终判决其所在公司和平台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司法实践中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仍以“实际用工事实”为核心标准。

(2)职业伤害保障不足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工作性质特殊,面临较高的职业伤害风险,但传统工伤保险制度难以覆盖。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决定用3年时间分步骤推进试点扩围工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量身定制”职业伤害保障。这一政策借鉴了社保的普惠性,同时兼顾了平台劳动者的灵活性。

(3)超长工作时间与算法压迫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面临超长工作时间问题,部分平台通过“最严算法”考核劳动者,导致其不得不违反交通规则以完成订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已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平台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并完善订单分派机制,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生命安全。

2.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依据

(1)劳动关系认定

根据《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当依法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例如,江苏某公司要求外卖骑手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协议,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职业伤害保障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平台企业应当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并缴纳保险费。劳动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依法享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

(3)劳动报酬与休息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要求平台企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报酬标准,确保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能够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的,应安排至少20分钟的工间休息。

3.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改进方向

(1)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仍存在法律空白,需进一步出台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平台企业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例如,可借鉴《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指引》,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援尽援”。

(2)推动一站式调解机制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查取证难、事实认定难等问题,可探索构建一站式调解工作新模式。例如,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提出,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特点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3)加强行业自律与工会作用

平台企业应加强自律,规范用工行为,避免通过算法压迫劳动者。同时,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例如,乌鲁木齐市总工会通过成立“新疆快递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快递外卖小哥爱心驿站建设等措施,多角度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

4. 对公众的启示

(1)劳动者应增强维权意识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签订协议时,应仔细阅读条款,避免被“去劳动关系化”。发生纠纷时,可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平台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

平台企业应摒弃“唯流量论”,通过优化算法、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等方式,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生命安全。同时,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职业伤害保障。

(3)政府应加强监管与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试点政策落地。同时,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平台企业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结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法律、政策、行业自律和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的共同作用。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将逐步改善,其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如果您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或平台企业,在权益保障方面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