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加班也是有加班费的。不论什么人员,只要被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就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
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规定: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1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需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若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适用标准工时制,且实际执行该制度,则在其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且未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费。
- 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 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 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不定时工作制下的特殊情况:
- 对于部分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而难以确定固定工作时间的管理人员,企业可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此制度下,通常不存在“加班”概念,因此一般不支付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仍需支付加班费。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未经审批擅自实行的,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通常会得到司法支持。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相关规定:
- 另一种情况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该制度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在一定周期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若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则需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 实行此制度也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综上所述,管理人员加班是否有加班费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根据其具体的工时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来判断。但无论如何,管理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都应得到充分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等。